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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 消防救援局在“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首頁發布公告:為優化營商環境,完善便民利企措施,進一步規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維護市場秩序,促進提高消防技術服務質量,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根據《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7號),請各機構于9月8日前填寫上傳新版《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承諾書》(見主頁),并核實更新消防設施操作員(含“建(構)筑物消防員”,下同)信息。9月8日之后,消防救援機構將逐一核實消防設施操作員的相關信息,并刪除虛假、錯誤信息。
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承諾書
我單位知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7號)和應急管理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應急〔2019〕88號印發)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對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相關要求,向社會做出以下承諾:
(一)本單位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內容。
?。ǘ┍締挝环蠎惫芾聿俊渡鐣兰夹g服務管理規定》、《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從業條件》規定的從業條件,具備相應的消防技術服務能力。
?。ㄈ﹪栏褡袷叵嚓P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并按照客觀獨立、合法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活動。
?。ㄋ模┌凑铡断兰夹g服務機構從業條件》第八條之規定,及時將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以及消防技術服務項目情況錄入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并承諾對系統中錄入數據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本單位承諾主動接受并配合消防救援機構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以上承諾如不屬實,或者違反上述承諾的,本單位依法依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